教育廳要求各地建立“六項制度”,健全降低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機制,保障減負措施有力有效落實。
一是建立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試卷質量評估制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省級考試,省教育廳授權各地組織命題,各地要以省教育廳文件和《考試說明》作為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命題的基本依據,切實規范命題程序,控制命題難度,提高命題水平。省教育廳每年組織學業考試試卷質量評估,評估結果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二是建立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情況通報制度。各地要加強對學生體質健康情況的監控,每年向社會公布轄區內各學校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并根據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制定干預性對策、措施,指導學校、社區改進體育衛生工作,有針對性地提高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 三是建立加重學生課業負擔責任追究制。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學年都要與學校校長簽署規范辦學責任書,并把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作為重要內容,嚴格進行檢查考核,實行“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一票否決制。
四是建立課業負擔征求意見制度。學校要建立有各個層面學生和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學生課業負擔征求意見制度,每學期舉行一次征求意見會議,聽取學生和學生家長意見,并建立備查記錄,保證學生課業負擔符合學生實際。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不定期地對轄區內學校學生課業負擔情況向學生及家長進行無記名問卷調查。
五是建立教學活動安排公示制度。學校要在每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學期的課程安排、作息、作業量、課外文體活動等教學活動安排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在學校宣傳欄、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師生和家長監督。
六是建立家校聯動制度。各中小學要著力改進家長會,打造“家校進步共同體”,努力形成“減負”的共識和合力,不斷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共同育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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