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剛剛從老家趕回海口上班的小王有些郁悶,因為10天的“產假”太短,還沒陪夠分娩不久的妻子和剛剛出生的孩子。
幾天來,記者在海口、文昌、瓊海等地隨機采訪了多位剛剛“升級”為父親的男士,雖然有一些人像小王一樣恨假期太短;但不少受訪者尤其是在企業工作的受訪者竟然表示,不知道男士還有這種假期,而且根本沒休過。
調 查
“爸爸產假”有點冷門
生孩子休產假被認為是女人的專利。“產假?不會吧,這不是女人才有的嗎?沒聽說過還有這種假期!”在海口國貿時代廣場某公司工作的李先生對記者提起的“爸爸產假”很驚訝。他告訴記者,妻子生孩子的時候,公司根本沒給他放假,“我跟領導請了事假去陪護了3天,妻子坐月子,基本都是母親和岳母在照顧”。
“爸爸產假”,準確來說叫“護理假”。據省計生委工作人員介紹,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城鎮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同時又是直屬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只有公務員或者一些大的企事業單位的員工表示聽說過,并且享受過這樣護理假的待遇。在某機關上班的許先生告訴記者,妻子生孩子時他就帶薪休了10天假。
“我知道男士可以休陪產假。但是工作那么忙顧不過來,妻子和孩子有家里人照顧就行了。”在媒體工作的陶先生則說,爭取護理假的代價就是工資減少,孩子出生后,開支會大大增加,如果收入少了,陪產假休得就不劃算了。
聲 音
休或不休,都是個問題
據了解,男士陪產假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型國企實行得不錯,而在小公司、私營企業則鮮有落實。而且很多單位從未有過“男人休產假”的先例,男同胞們盡管心里很想休這個假,但是如果單位沒有此待遇,90%的男士都會放棄這一權利。
采訪中,一家小型網絡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從沒有給員工放過護理假,一個是考慮到男士休陪產假,會導致工作崗位空缺不好安排工作,再一個就是公司還要考慮休假期間的薪酬計算問題。
“既然有規定男性可以享受陪產假,就要按規定執行,這樣既體現了單位對職工的人文關懷,也表達了單位對職工家屬的關心。但是,由于沒有相應的監管措施,只能靠各單位企業的自覺。”省計生委的一名工作人員略有些遺憾。
而在一家網站上,網友“紅羽”坦言:“如果我是老板,支持男人休‘產假’,但是不管男人女人,因生育導致的員工休假,政府有沒有資金扶持或者稅收減免?否則這個屬于社會的責任讓企業承擔也不太好,這就是為什么很多企業不愿意請育齡婦女和讓男人休陪產假的原因。”
海南方圓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君表示,目前國家對于男方的陪產假期并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只有國內一些地方通過地方性的法規給男方放幾天假,而且條件限制得比較嚴格,比如要雙方都是獨生子女、要晚婚晚育、要有特殊貢獻等等。李君很贊成推行“爸爸產假”,“這樣不論是對妻子還是整個家庭而言都很人性化,妻子能得到更體貼的照顧,尤其是心靈上的關愛,這是社會更加和諧的一種體現”。
期 盼
希望延長陪產假期
“陪產假不應該僅僅是一種福利,而且還應該是一種責任———丈夫關愛妻子的責任。”對于10天的假期,和小王一樣,在海口市某單位人勞部門工作的雷先生也覺得有點短。
據了解,目前國內各地關于陪產假的期限都不太一樣。在上海,按照當地的有關規定,陪產假叫做晚育護理假。《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晚育婦女的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其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記者搜索各地的相關規定發現,最長的可能要屬河南,“當地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育的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爸爸產假”。今年在武漢舉行的一場湖北建筑行業人才招聘會上,一家中美合資的電話營銷公司就在其招聘信息上打出一項特殊福利———“爸爸產假”,引來大批求職者圍觀。這家公司“爸爸產假”具體內容為,公司男員工在妻子生產后可享受1個月的帶薪陪產假。公司招聘人員告訴記者,男員工可帶薪休陪產假的安排,能直接減少男員工妻子生產的心理壓力,在許多歐美企業已是慣例。在中國內地推行這一制度,同時是考慮到中國“80后”、“90后”員工越來越注重生活質量,注重休息權受保障的實際情況。
據悉,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提出將“爸爸產假”納入國家法律,成為媒體熱議焦點。黃細花認為,帶薪休“產假”是男人的權利,更是作為父親的一種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