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在現實操作中,包括金融、郵政、電信、電力等中央大型國企在內的許多企業,都在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根據官方數字,國內勞務派遣工在2009年達2700萬人。勞務派遣工群體不僅數量龐大,而且還呈快速增長態勢。據上海市總工會調查,2003年勞務派遣工只占上海市企業用工人數的28.3%,到2008年初已擴大到了39.7%,而且近幾年上升趨勢明顯。
此次兩會上已有多位代表委員論及這一問題,認為許多用工單位為了降低成本、規避用工風險,“凡是能用勞務派遣工的決不用合同工”。這種用工形式的無序擴大乃至濫用,使勞務派遣工“干得多、掙得少”,并造成用工單位、派遣單位和勞動者三方權責不清,勞動糾紛頻發。
尹蔚民今天回答本報記者有關勞務派遣濫用的問題時表示,勞務派遣是一種新型的用工形式,最大好處是靈活用工和促進就業。但從當前勞務派遣用工的情況來看,確實存在一些問題。
“最突出的問題是同工不同酬和用工不規范的問題。實際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對勞務派遣用工都有明確的規定。”他說。
尹蔚民表示,針對勞務派遣用工存在的問題,人社部將采取三項措施:第一,制定勞務派遣辦法,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的行為,從政策和制度層面來解決這個問題,使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更具操作性和針對性。
第二,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對勞務派遣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地加以糾正和解決。
第三,深入研究勞務派遣當中存在的問題,從國家的實際國情出發,形成既有利于企業用工,有利于促進就業,也有利于維護勞務派遣工合法權益的一種比較規范的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從長遠機制上研究和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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